2008年9月21日 星期日

漫談『因緣法』~珍惜你的姻緣(7-7)

  總管聽方丈說,當天的清晨,陳可常到草屋旁的溪邊洗淨身體,便回屋內坐化圓寂了。而方丈正準備要將他火化呢。總管一聽大驚,連忙阻止:「方丈,你慢著火化,這事還是稟過王爺之後,再做處置。」郡王聽聞,同樣大驚,趕忙趕到靈隱寺,當然一切都太遲了。郡王也只有長嘆,就叫方丈火化吧。
  眾人看著陳可常被火化,就在火焰之中,陳可常的元神竟然緩緩升到半空中,對郡王說話了。他告訴郡王,他原是五百羅漢中的歡喜羅漢,為了修滿與荷花之間的前世因緣才又重入凡間『了緣』的。他是五月五日生的,也在五月五日結識郡王,又在五月五日被誣陷,同時也在五月五日辭世往生,正好四個五月五日。他在被誣告審判時,第一次回答說:「不是!」是因為荷花那件事確實不是他做的,而在第二次改口說:「是!」是因為他知道他在前世裡與荷花的確有過夫妻之實,而且要是他不承認,就會有其他人要受苦了(或者應該說,如果當時他不承認,他此次返回凡間,就顯得沒有意義了,因為他和荷花之間的緣份因果,就會同樣地未能修習圓滿了。)。說完之後,陳可常便羽化升天了,眾人又是一陣驚嘆。
  陳可常坐化前,寫了一首辭世頌,詩曰:
  「生時重午,為僧重午,得罪重午,死時重午。
  為前生欠他債負,若不當時承認,又恐他人受苦。
  今日事已分明,不著抽身回去!」
  五月五日午時書,赤口白舌盡消除;五月五日天中節,赤口白舌盡消滅。

  這一則故事就是在告訴我們,我們在前世裡與他人之間的因緣,特別是夫妻之間的姻緣,如果不圓滿,就會一再的輪迴,直到圓滿為止,而不管用什麼樣的方法或樣貌出現,一定要圓滿之後,功德才能夠提昇。例如有時候,你會對某個人特別感到似曾相識,其實也可能緣自於此了。而這些也都是在勸人珍惜現世的緣份了。
  (註:前面陳可常那則公案中的詩句,原本我記得不太清楚了,有一位朋友,好心地幫我到網路上搜尋,發現,明朝的馮夢龍所著的「警世通言」裡也收錄了這一則故事,他的題目是:「第七卷陳可常端陽仙化」。不過,這一則故事,是不是馮夢龍原創的,或者他也是從民間傳聞中收錄進來的,我不清楚。而基本上,我還是以我記憶中的版本,說出這則故事的,只有詩句的部份借用了馮書內容。而這二個版本情節相去不多,但也有一些些微的差異,例如,馮書中,稱『荷花』為『新荷』,此外,馮書中寫得更詳細,且有其他很多陳可常與郡王之間,酬對的詩句,有興趣的人可以上網找來看,很好找。)

  父親的訓示
  『因緣法』這門學問很深奧,我在前面林林總總說了許多,也許還未能觸及真髓吧。在我父親留給我的訓示中,有幾條就跟因緣法有關,有一些我也在前面解說過了,最後,我想把我父親訓示條列出來,供大家參考。
  
  鬼神畏吾洩天機。以我來說,我是由祖先的傳承和我的『願力』來做這件事的,也就是我有洩天機的責任,如果未得眾神明的旨意而洩天機,就可能要承受它的後果,譬如對方寃親債主的果報等等。
  天機妙訣本不同。
  陰陽造化一氣通。這是指陰陽之間的造化,皆以中道為正道,也就是陰陽要求平衡,在男女之間亦同。
  通書未必能通訣。道佛的法門要重它的義,而不是文字,真理正義經常也不著文字的。

  夫妻姻緣宿世來。
  月老有義點鴛鴦。月下老人或者像七娘媽其實是有義務為男女牽線的,這也叫做『天賜良緣』了。
  聚少離多有幸福。
  小別勝新婚真甜蜜。
  嫁雞隨雞飛,嫁狗隨狗跳,以夫為榮、以子為貴,夫隨婦從本天理。
  時代在變,真理正義依然存在。

  另外,我想說的是,有時候,我們會趕流行,去相信某位修行者,但是如果盲目的去附合,很容易遇到掛羊頭賣狗肉的。護持佛家『佛、法、僧』的三寶,自然是正信,但是用金錢是絕對買不到功德的。所以無論你相信那一位法師、講師或是易理老師,你都要去注意,這位修行者的囑咐,他自己是不是能夠以身作則、言行合一,如果說一套做一套那就要留意了。
  此外,我在很多篇文章中,也提到,人生的目的不在於物質的數字遊戲,有些人常常會把理想和現實混濁在一起,如果你可以把『勤儉』加上去,那這二者的距離就會比較接近了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--林老師(林箕賢)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◇歡迎分享或引用,煩請註明出處
有緣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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